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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伯开了禁令,沈云打猎便完全没了顾忌,从此,将打猎的时间改为上午。
并且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管当天的收获收何,过了晌午,必须往回赶。
头两天,洪伯见他每次都是太阳偏西的时候,才归家,心疼他没能赶上午,于是,做早饭时,就给他备好馒头、饼子、肉块之类的干粮,充当午饭。
里边山里的野物果然要丰富一些。
沈云几乎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
他们家餐桌上的荤菜也变得越来越丰盛:野鸡、麂子……甚至,有一次,沈云竟然背回来了一头六七十斤的野猪。
洪伯看到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吓得两个眼皮直打颤:“云哥儿,你没伤着哪里吧?”
尽管这是一只还没长成的大野猪崽,但是,野物大多很护崽。
象这只野猪崽的身边,通常会有母野猪……成年野猪的凶悍,不是三两个成年男子抱成团,能轻易拦得住的!
云哥儿这是在玩命啊!
沈云摇头:“今天运气好,叫我碰到了这只落单的野猪崽。
我跟了它好久,确定周边没有大野猪,才动手的。”
即便是这样,他也费了老鼻子劲。
呃,这家伙劲大,皮又厚,性子野得很。
他与之斗了十几个回合,才得手。
好吧,他承认,如果不是手里的小刀够锋利,单凭赤手空拳,三个他也只能忘猪兴叹。
“那是真的运气好。”
洪伯还是不放心,拉着他,仔仔细细的全身看了个遍。
见只是胳膊、肩头等几处擦破了皮,其余并无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还是一边收拾野猪崽,一边唠叨:“以后不能再这样了。
运气是说不准的,好运变歹,往往就是一眨眼的事。
打野猪也不是闹着玩的。
野猪肉糙得很,味儿也重,很不好吃……”
沈云没有吱声,全当是耳边风,在一旁打下手,学着怎么收拾野猪。
他的好运似乎由此开启,自此以后,隔三岔五的会碰到一些莫明其妙的大野物,比如说,一条后腿受伤的山狗;四五尺长、胖得滚得动的乌风蛇……
每次,他都要使劲浑身解数,才能得手。
但是,效果却是杠杠的。
他打猎的经验那是翻着跟斗往上涨,身手亦是嗖嗖的提高。
更大的惊喜是,金刚拳也练得更加顺畅。
现在,他开拳时,已经能象傅大哥一样,带着拳风。
当然,他的拳风弱得很,完全比不得傅大哥。
于是,沈云觉得自己找到了提升拳术的法门,越战越勇,简直迷上了打猎。
转眼,又是两个月过去了。
秋去冬至。
山里越来越冷,野物们渐渐藏起来过冬,直接影响了沈云的收获。
艺高胆大,他试着将每天的打猎范围又往更深的山里推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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