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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用一只不知道是谁掉落的袜子清理了一下,踢掉被子,默默地紧紧相拥,良久。
夏洛克把脸埋在约翰带着汗渍的颈线,想象着他们是否就该如此相依:不管再怎么挣扎,结局都已注定。
当晚,约翰在nalen俱乐部喝了太多混合水果酒,结果回来的路上一直在嚷着驯鹿肉扒。
夏洛克觉得扯平了,而在返程中扶着约翰的体重也让他得到了不可言喻的乐趣。
有一条短信他永远不会删除,他的瑞典语水平足以翻译。
——你该去搭次游艇。
约翰比大多数人所知的更喜欢安静。
可笑的是,这和阿富汗甚至夏洛克都没什么关系,只源于他的童年。
比他大两岁的harry是噪音的化身,还经常沉醉于自导自演。
他的父亲有健忘症,经常把整个房子翻过来找他的眼镜、他的文件,或者一本没放回原位的书。
约翰几乎每天早上都被找车钥匙的吼叫惊醒。
而他母亲是个钢琴教师,这意味着从周二到周五,还有周六晚上都有些可怜孩子在起居室里砸着琴键谋杀贝多芬。
坦率地说,那些阿富汗沙漠里漫长黑暗的夜晚——即使伴着远处的炮火——都要宁静得多。
宁静,一大清早的酒店房间,车声杳然,夏洛克没有打呼(现在没有),约翰享受着这份宁静。
他坐在桌边,以惊人的优雅呷了一口酒店里提供的咖啡,发现这味道还对得起酒店的装潢。
安静的气氛围绕着他。
夏洛克呢喃了一声,翻了个身,摊在床上,就像一只顶着奇怪卷发的巨大海星。
约翰露出微笑。
是茧。
约翰想,我们吐丝成茧,等破茧而出时就可以变成别的东西。
正是这“别的东西”
让他在一大早醒来,看着夏洛克的睡颜,想象着他们最后会变成什么样。
像蜜月夫妇一样度假是一回事,可谁知道等他们回到伦敦后会变成什么样呢?卧室的问题,如何向周围的人公布他们的关系,还有这对他们的工作、日常生活带来的影响。
这些事情他们从未讨论过。
约翰的咖啡冷了,他把杯子放在桌上,站起来,决定去洗个澡。
现在还早,但他一旦开始纠结某事,就不可能再睡回笼觉了,所以最好还是开始新的一天。
夏洛克还能多睡几个小时,有足够的时间收拾整齐,也许还能溜出去享受一下一个人的斯德哥尔摩。
洗澡的时候他从水池上面的大镜子里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裸体。
不算太差,他想,有些地方松弛了,不能再去诊所对面的麦当劳吃汉堡当午餐了,不过总体还算健美。
肩膀上的伤疤大概是50分硬币大小,没太大困扰。
夏洛克觉得它挺迷人,不过话说回来,夏洛克觉得他整个都很迷人,这点约翰其实不太理解。
这值得高兴吗?被喜欢内脏、血渍斑点以及“在浴缸里用铝热剂做的101件事”
的人喜欢?约翰对自己笑起来。
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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