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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禁莞尔,说,晕倒,那值几个钱?要我就直接要一套市中心的二房一厅,最好旁边有地铁的,骑马不方便,停车场就算可以停马,也肯定没有备喂马的草料。
这个时候,世界观出场了,她说,你的故事编得蛮好,可以继续,我有事先走一步。
你去哪?
约他出来吃法国大餐,然后烛光中跳一晚上的舞,如果他醉了,我就杀了他。
如果没醉呢?
那我就自杀。
看着她蝴蝶一般飞出去的背影,我咕嘟着,川菜多好吃,有香的辣的,干嘛吃法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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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没办法否认的是,小虫子红红的离去带给了我巨大的失落感,一想到此一别再有相见之期,犹如离枝而去的落叶,我不禁轻轻即兴吟出两句诗:
上穷碧落下黄泉,
枯枝无力留枯叶,
此别三百六十年,
年年重回梦里见……韵律有点乱七八糟,正符合我乱七八糟的心情。
她这一走,无非两种可能,作为杀人犯被拉去枪毙,或者作为一个令人叹息的殉情少女,总之,我们是永别啦。
我放任乱七八糟的心情遨游,因为我知道,这是灵感如泉涌的先兆。
小虫子红红离开我家的时候,脚步轻盈得象一只飞在花丛中的蝴蝶,这种轻浮的脚步显得有点下贱,令我轻蔑不已。
我承认爱情中的人都下贱,但至少应该贱在心里,而不是贱在脚步上。
就象那个中举的范进一样,如果他只是喜于心,而没有满大街狂跑,只在意念上高兴,而不在形体上忘形,没有形意相结合,也许就不会疯了。
真担心小虫子红红没有来得及成为杀人犯或殉情者,却成了一个疯子,那可真是太糟糕了。
金明就不会这样子,其中也可能由于他穿的是高档西服,怎么演也不象蝴蝶的缘故。
他这个时候在一家与他身上金玉满堂打扮不是很相衬的昏暗茶餐厅里和一个用&ldo;三天没洗澡的长途货车司机&rdo;这样来形容形象的男人坐在一起。
金明注视了对方一小会,喝了一小口放糖过多的奶茶,皱皱眉,眼神关切得象那杯奶茶,说,胡三,我昨天去过你家,唉……
胡三似乎很受震动,声音与那粗鄙形象有很大出入,带着太监似的尖细说,金老大,我一定会还你钱的,求你,别搞我家里人,只要再给我几天时间,几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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