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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踩就给你踩好了,我再去买就是了。”
萧衍强忍下这口气,拿起桌上宝来的钥匙,出门奔花店去了。
江千嬅却蹲坐在楼梯口,委屈的泪水汹涌而出,她的手,被玫瑰花刺得血迹斑斑,但她的心更痛。
不知道什么时候,冷清歌站在了她的身后,没有安慰,却默默的蹲下来捡起那破碎的花瓣。
江千嬅忽然转身,一把拉住冷清歌的手,灼灼的看着她,带着哭腔道:“别答应他,好吗?”
女人心细,冷清歌早发觉了江千嬅的神情不对,对于她提出这样的要求,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她冷笑着问道:“你爱上他了?”
江千嬅沉默了,算是默认吧。
或许她还没有想好,但是她却绝对不允许萧衍与冷清歌在一起。
尤其在火场,在她濒死的那刻,萧衍骑着黑七零摩托冲进去,在她看来,那摩托根本就是白马,而萧衍是骑着白马的王子。
对于她这种富二代,小时候接触过不少童话,长大没机会谈恋爱,脑海中对爱情的憧憬,就都是童话中的故事。
但她从小霸道,遇到萧衍这个不吃她这套的人,让她彻底慌了,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甚至都不敢鼓起勇气去表明心迹。
“我答应你!”
冷清歌依旧是那冰冷的声音,不带一点感情,但她捡起的花,却刺痛了她的手,鲜血染在花瓣上,特别艳。
“那……我们还是好朋友吗?”
江千嬅知道有点对不住冷清歌,摇晃着她的手。
“傻瓜,当然是。”
做朋友以来,一直是冷清歌忍让着,因为江千嬅娇生惯养,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容忍退让。
“清歌,你真好!”
江千嬅开心的看着冷清歌。
“我乏了,回去睡了!”
冷清歌捧走了几片残花,那是属于她的,只可惜被最好的闺蜜,践踏成了碎片。
又是闺蜜,当年在哈佛医学院的时候,也是如此,只不过那是个日裔学生,与她在同个寝室,好的如胶似漆。
四年前,冷清歌答应了追求他很久,一直照顾她的学长。
学长叫李晨,是现在第一肿瘤医院首席医师肖飞的至交好友,说是好友,倒不如说肖飞是他的跟班。
李晨很优秀,在遍地人才的哈佛都能脱颖而出,被著名的脑域医学专家彼得教授相中,成为了关门弟子。
当时围绕在李晨身边的女孩很多,但李晨都视而不见,只对冷清歌倾心,为此引来了不少人的嫉妒羡慕。
冷清歌念大学那会并不内心,但她心中所爱不是李晨那种文弱的书生,她更向往那种战场上有血腥味的男人。
所以冷清歌迟迟不愿意答应李晨,直到李晨要毕业了,邀请她去参加毕业舞会,在舞会上公开向她示爱。
场面很隆重,玫瑰花铺成了花海,浪漫的很,在所有人的怂恿下,她不好下他的面子,答应了。
那晚,他们第一次牵手。
她是个执着的人,牵起手的那刻,她准备把她的心给他。
他们约定好,毕业之后回国就结婚。
那天的舞会很热闹,她被众星捧月,幸福的如同公主。
但就在当晚,借口不舒服回宿舍的李晨,被冷清歌堵在李晨的租屋内。
冷清歌拿着药,提着炖好的汤,准备履行自己做女朋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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