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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一会看好我是怎么做的菜,以后再给我煮那些猪食,我就让你去养猪!”
冯永挥动着勺子,对蹲在灶前烧火的胖胖的厨娘恐吓道。
公鸡和母鸡的喂养比例一般在一比十左右,此次管家买回来的公鸡有点多,养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有了点膘,把多余的公鸡拿来宰杀正好合适。
杀鸡,褪毛,清除内脏,再切成合适的鸡块,这些活自然不用冯永来做,他唯一要做的,就是炒菜。
感谢古代人民的智慧,炒菜所需要的基本调料姜、葱、酱、醋等都已经出现了,不至于让炒菜的味道过于平淡。
让厨娘把铁锅烧热,再放入膏油,“吱啦”
一声响,锅中就冒起了油气,冯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味道,真是太美妙了!
让他有一种泪流满面的冲动,多久没闻过这种味道了?
鸡肉天生就嫩,如果在炒的时候放点糖,那就更好了,不过这个时候估摸着全世界也就身毒那边有糖,而且还是劣质的灰糖,冯永也就不强求了。
至于现在的中国,也有一种叫麦芽糖的东西,死贵死贵不说,还没地方买,只能在富贵人家里看到,这个就更不能奢望了。
等第一盘炒鸡肉出锅,冯永吸了吸鼻子,强忍住伸手捞起一块放嘴里的冲动。
旁边的管家脸皮已经抽搐了老长时间了,如果此时自己再做出某些不雅动作,只怕会拼死上来把锅给砸了。
连炒了三四盘菜,冯永就已经按捺不住肚子里馋虫的抓挠,扔下勺子抱着菜盘子跑了。
老子的肚子已经饥饿难耐了!
“错了,我错了,全错了……”
管家看着没有一点正形跑远的主君,一脸的呆滞,喃喃道。
“赵大父,你在说什么?”
幺妹眨着一双大眼睛,萌萌地问道。
赵管家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不用管我,快去服侍主君用膳。”
家主又做出了新吃食了,而且还是极为美味的吃食。
管家表示又高兴又悲伤,他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这个主君肯定不是一般人,要么是家传之学,要么是高人子弟,要不然没办法解释他的种种行为。
奇人么,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有时候在那些寻常人眼里疯疯颠颠最正常不过了。
能跟随奇人,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也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
高兴的是跟着奇人可以沾光,有福气的说不定哪天就鸡犬升天,悲伤的是跟着奇人需要极大的承受能力,说不定哪天自己在别人眼里也成了疯颠之人,管家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赵广如约而至,这回不是赶着牛车而来,而是骑着高头大马。
一身赭色圆领袍,腰间一条月白色连勾雷纹丝线带,依旧那样的貌美如花,啊,不是,依旧那般地风度翩翩玉树临风。
看到连自己庄上腰围有水桶粗的村妇都一副眉目含春的模样,冯永就猜想出这家伙一路上招摇过街只怕是迷倒了不知多少少女少妇。
所以说投胎是个技术活啊!
像赵广这样的,既遗传到了他老爹的完美基因,又是一个官二代,而且他老爹还是五虎上将中唯一一个活到现在的将军,人生赢家不过如此。
这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不但长得帅,而且很懂礼貌。
即使是把手中提着的上门礼递给管家的时候,也依然保持着彬彬有礼的姿态——就是礼物让冯永觉得有些诧异。
上门礼是一坛酒,外加一提大约五六斤重的猪肉,而且大部分是肥肉。
猪肉成为低贱之物那是在唐朝以后才发生的事情,在这个物质极度缺乏的时代,猪肉仍然是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到的食物。
在当时可算是最高级的宴会鸿门宴上,项羽就曾经赏赐给樊哙一块半生不熟的猪大腿。
能上最高级国宴的肉怎么可能是贱肉?而肥肉,则被称为膏腴,在这个肚子普遍没有油水的年代,肥肉是被认为最美味的东西。
酒就更不用说了,刘备刚入蜀的早些年,连拥有酿酒工具都算是违法,更不用说酿酒,那是要直接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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