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种心里想法,叶清略懂一二。
沉浸式看文的他,伸出一个小拳头,按在自己的掌心,做大惑解开状:“他一定是不甘心,自己不是把这个小地图逆袭了才登上仙途!
他心有不甘,在离开之前便要搞出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由此可见,男主的真实性格,多么睚眦必报。
而男主拜入的仙门,正是仙门正道第一魁首的归元宗。
叶清倒吸了一口凉气。
名字可以说是巧合,宗门都一样那肯定不是巧合了。
更别提,男主角见到宗门时来了一段视角描写,“归元宗气势巍峨,云海之上漂浮数十座仙山,以拱月之姿包围主峰,有剑气凌然的藏剑峰、有芳草萋萋的小青峰,丹炉为生的玄丹峰,不愧是大宗门,这是我将崛起的地方……”
景色描写都对上了。
就是男主角的内心活动有点气人,秦巡眼神从各峰掠过,用不屑的口吻道:“废物才学炼丹等雕虫小技,强者应当练剑,我要去藏剑峰。
我要这天再也遮不住我的眼,我誓要驰骋纵横,屹立八荒强者之巅!”
于是他站在高高云端,一挥剑,劈裂了整座山。
叶清:“……那你为什么不去专门的剑宗???”
这种行为就跟后世拉踩其他专业,说学xx才有前途,学其他专业的都是屑一般。
吐槽归吐槽,叶清也知道,小说男主拥有的资源一定是最好的,宗门也毫不例外。
如果宗门不是最大最强的,那这个宗门一定会沦为打脸利器。
在修仙资质上。
男主角就是男主角,男主是千年难得一见、万中无一的变异冰灵根,他十六炼气,十九筑基,资质傲视修真界。
用程长老一句话说:“他这个年纪到筑基境界,放眼外界,天才二字当之无愧,我欲收他为徒。
我若有女,必选他为佳婿。”
叶清:?程长老你清醒一点啊!
不止程长老冲昏了头脑,仙门道州无数修士大能,更是见了秦巡就心生喜爱。
没错,在叶清印象里,那个宗门里因留影石录下了残害同门证据,导致人人喊打的秦师兄,居然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更引无数大佬抢破头要他收徒。
而面对这些大佬的收徒请求,男主秦巡不骄不矜、姿态谦逊,通通都拒绝了,因为他心底早有了一个最佳的师尊人选。
他说:“寻师一事上宁缺毋滥,我生而不凡,要拜就拜仙门最强者为师。”
叶清懵了,反复翻看这一章,他喃喃自语:“程长老上一次不是还跟我说,让我给虞哥哥说好话。”
在归元宗内,虞惊寒天生剑骨,令程长老心心念念茶饭不思,一直想收为徒弟,已经是一个人尽皆知的秘密。
可《登仙途》里,程长老等化神期修士,只为秦巡一人爆灯,对其掏心掏肺。
嘶,这是怎么回事?
抱着巨大的困惑,叶清继续看了下去,然后他很快就看到了秦雍容陨落的全过程。
兄弟二人同登仙门,秦雍容对秦巡这个皇兄毫无防备,一次下山历练后,秦雍容脸上就中了鬼面疮这个蛊。
原书里详细描写了秦雍容的内心戏。
最初只是一个黑点墨渍,他不知这黑色疮疤是一个鬼蛊,只当自己中毒了,费了一些关系,找丹峰弟子精心炼制的、能祛疤止毒的疗伤神药银雪草敷脸,结果下蛊之人好像摸清楚了他的行为模式,这一治疗效果适得其反。
黑色疤痕反而扩大,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原书里没有直接说是男主下的蛊,可这种事叶清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肯定是熟人作案。
这是关于一个长生不老的男人跨越两千年的故事,在每一段历史的角落里都曾经留下过他的名字。他曾经是一些人心中的噩梦,也曾经把一些被噩梦困扰着的人们唤醒。故事的开始他的名字叫做吴勉,故事的结局他的名字叫做无敌。...
炮灰是什么?雪兰告诉你,炮灰是用来打别人脸的。凭什么炮灰就要为男女主的感情添砖加瓦,凭什么炮灰就要任人践踏?凭什么炮灰就要为男女主献上膝盖?凭什么炮灰就要成为垫脚石?炮...
昔日威震诸天神域,万世轮回后惨遭灭门!残酷的诅咒,万世的仇恨,谭云立志,不再沉沦!为了挚爱亲人,从此一步步踩着仇人的尸体超越巅峰!逆天杀戮,纵横万界,唯我至尊!...
丈夫章盛呈说在我眼里,你只不过是一个低贱愚昧,胸无点墨的蠢猪。而柯木蓝却说请相信我,飞过低潮你就是一只冲破云霄,光芒万丈的蝴蝶。木蓝是一种药,凉血止血,清热解毒。柯木蓝就是康聿容的药,在他的陪伴和鞭策下,她把裹在身上的怯懦卑微的外衣一件一件的褪去,再转身时她化蛹成蝶,绮丽飞翔。关于情感康聿容期待...
诸仙阁出品本书讲述孙悟空的儿子闯荡五界传奇四洲的故事。男主有点邪气,却邪得正义可爱,以救天下苍生杀五界凶顽为己任。而情关漫漫,回首血腥滚滚,一介奇人,终究何去何从?本书情节多样化,集仙侠玄幻言情于一体,仙术法宝阵法YY情节一样不少,结局出采。求点击收藏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