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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
谭玉书一惊,看看自己的动作,真的很引人误会,匆忙起身想要解释。
可等他站起身来,环顾四周,哪里还有瓜田的影子。
谭玉书愣在原地,幻觉?
然而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在他手中,赫然躺着一颗圆溜溜的绿皮西瓜。
谭玉书:……
完了,这次是真解释不清了,糊里糊涂的做了一个偷瓜贼。
第二天,小厮们在院中套着骡车,大雍文气鼎盛,素来宽仁,不忍践踏人力,所以不时兴人力抬轿,多以牲畜代之。
谭玉书家还养着一匹马,但此马曾随他征战多年,他不忍心让它去做一些苦力粗使,便又养了一匹骡子。
将精料撒进槽里,谭玉书拍了拍黑马硕大的马头:“现在天冷,你先忍耐一下,等回暖便带你兜风。”
毛皮黝黑乌亮的骏马“咴咴”
有声,温驯的蹭了蹭他的掌心。
谭母一到院里,就看见他还在摆弄这些没用的玩意,顿时气不打一出来:“你现在还管那畜生干什么,一天的花费比三个人都多,左右你也不会再去边关了,留着也是浪费粮食,拉出去还能卖个好价钱。”
闻听此言,谭玉书立时把马抱在怀里,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谭母一噎,说实话就凭她儿子这相貌,不气人的时候,也是真让人生不起气来。
罢了罢了,怎么说他也是个大人了,总要有个喜欢的玩意儿,于是便不再追究,把他叫进屋里。
案几上摆着备好的礼物,谭母紧张的问:“怎么样?”
谭玉书摸了摸摞着的五匹绸缎,触手柔滑,花纹精细,想必是顶级的好料子;另一个大盒子里则是陈了一整套沉甸甸的金饰;而旁边小盒子里的东西则更让谭玉书吃惊,是一对通体赤红、浑无杂质的血玉镯。
“娘,这对玉镯是你的嫁妆吧?”
谭玉书惊呼出声。
“喊什么喊。”
谭母斥道,有些留恋的用手帕托起玉镯,轻轻擦拭,叹了口气:“东西摆在那里,再珍贵也只是个物件,若是能给你博来一个前程,也是值得。”
逼得母亲动用嫁妆,谭玉书很是羞惭,跪下叩首:“孩儿不孝,有负母望。”
“你知道就好,以后努力上进就是了。”
“可是娘,不用这些,有这个就足够了。”
谭玉书独独将那金器盒子捞在怀中。
谭母:……
“当初不是你说什么金银俗器恐不入眼吗!”
谭玉书眨眨眼睛神神秘秘道:“娘先莫急,我现在有一份不俗的礼物。”
“什么东西?”
“此乃不传之秘,等孩儿回来再细细说明。”
“哎?到底是什么啊!”
因着不是正式宫宴,倒不必穿官服,谭玉书身披银色狐裘,整个身子都陷在柔软的毛皮堆里,闭目养神。
突然间,赶骡子的小厮猛然顿住,将他从自己的思绪里打断,拉开轿帘探头:“怎么了?”
“冻死个乞丐,巡城司收尸呢。”
谭玉书的视线探过去,巡城司大概常做这事,套好麻袋直接扔车上,旁边的几个乞丐趁机将死者身上的衣物扒下来,一阵争抢,最后赢得开怀大笑。
收回视线,谭玉书不解的问:“昔年高祖曾令各州府县设善济堂,于寒冬收养无衣者,为何在天子脚下,还有冻骨弃于市呢?”
赶车的小厮顿时笑了:“老爷,你这话也太痴了,这天下的善济堂再多,又哪里有乞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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