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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稳赚不亏。”
乔佚说,几个字像从牙根底下磨出来,随后意味深长地看沈欲。
他看得非常平静,仿佛几年间的春秋四季呼啸着就过去了,从大雨滂沱的夏天看到了满地落叶的秋,从电光火石的暴雨看到了隆深凝重的雪。
眼神是浅尝辄止的,目光在沈欲脸上聚了又散,周而复始。
沈欲双手在出汗,只想跑,脚后跟微微踮起。
“沈欲。”
看完了,乔佚续了一句,“你别想跑。”
刚好服务员端了牛杂上来,打破这场静窒。
张权先尝了一口自己的,直接将沈欲那一碗换过来:“你吃我的,不辣。”
乔佚视线一偏,砰一声掰断了塑料汤匙。
“我出去一趟。”
随即他踹开椅子,店门外是振动地面的摩托轰鸣。
直到这一刻,沈欲才敢把潮湿的掌心拿出来擦,他又变成小粘糕了,粘粘的。
讨厌自己这双手,如果有机会,是不是可以做个汗腺切除手术?
大约20分钟摩托赛车的声音才回来,乔佚边走边摘头盔,脖颈上凸棱的血管爬出皮质领口。
手里拿着一个薄荷巧克力的双球蛋筒。
“真给我买啊?我太爱你了。”
阿洛受宠若惊。
“吃。”
乔佚几乎把冰淇淋怼在沈欲鼻子上。
沈欲手腕微僵,僵了十几秒,接了过来。
再不接,小乔真敢把冰淇淋戳他脸上。
乔佚坐回原位,熟练地用竹筷挑粉丝汤里的牛杂。
就着这个右手拿冰淇淋、左手拿筷子的姿势,沈欲回不过神来。
以前小乔不会用筷子,只会用刀叉,他排斥中国的一切,学也学不好,什么都夹不起来。
是自己手把手地教他,可小乔只要说一句“沈哥,筷子好难”
,自己就心软了,一口一口喂他。
周末兼职的超市隔壁是冰淇淋店,小乔傍晚起床,睡醒了会找过来。
那个牌子的冰淇淋很贵,两个球要46块。
沈欲从来不肯把钱花在这种地方,可小乔想吃,他会买。
小乔问他喜欢吃哪个味道的,沈欲不敢说自己从没吃过,随便选了一个最亮的灰色。
薄荷巧克力,从那天起小乔经常买给自己。
沈欲吃习惯了,偶尔会想象薄荷的颜色是哪一种蓝。
5年没尝过这个味道,现在又回来了。
冰淇淋融化得快,沈欲小心地舔了一口,卷进嘴里,又舔几下,好吃得上瘾。
一口接一口,沉重的双行睫压着眼皮,掩饰不了喜欢吃的神情。
“你那个嗓子啊,不能吃辣,也不能吃太冰的。”
张权给他倒一杯热水。
沈欲接过来,突然间杯中的水面开始摇晃,从幅度微不可查到晃出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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