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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同一屋檐下,我希望我们最起码成为普通朋友,哪怕是点头之交,也比每天算着时间避开的好。”
说这句话时,陈倾时抬起眼皮,恰巧和宋枳的目光交汇,“你说呢,宋枳。”
……点我呢吧。
宋枳被迫跟着点头:“……嗯。”
陈倾时:“那从明天开始一起吃饭?”
宋枳习惯性地继续点头:“嗯。”
嗯???
一起吃饭???
这一周宋枳和陈倾时一直是分开吃,做好的饭菜放在厨房中岛,宋枳盛好自己那份会迅速跑回屋里,再给陈倾时放微信,叫他出来吃。
想到俞可可说的话,宋枳确实一直在乎自己的感受,没有想陈倾时的处境多尴尬。
总被人这样防备着,任谁也是不舒服的。
宋枳偷偷瞄了眼陈倾时,见他虽然一脸云淡风轻,但眼角里的红血丝还是暴露了他的心事。
毕竟也是嘉一姐的弟弟,是别人家捧在心尖上的儿子。
他找自己说这番话,想必也酝酿了好久吧。
看着也是个将近一米九的男人,长了张“不破楼兰终不还”
的古代将军脸,想不到也会在午夜梦回时咬着被角抱着枕头翻来覆去,因为被人冷落,孤身一人吃饭而寝食难安。
家人都在国外,一个人本来就很孤单了。
陈倾时一声轻咳打断了宋枳的脑补。
“还有一件事。”
陈倾时把咩咩拎起来,“你给他变着花样打扮我没意见,你喜欢就行,我无所谓。”
“但,它是公的,你不会看不出来吧。”
“……”
宋枳摸摸鼻尖,心虚地说,“当然啦,我当然看出咩咩是公的。”
陈倾时扯起咩咩身上的毛绒花边,挑了下左眉:“那你还给他穿裙子?”
“什么时代啦,男女平等,自然小公狗也可以穿裙子呀。
不论是粉色、红色还是小裙子,只要当事人……狗,同意,就都可以嘛。”
宋枳朝咩咩招手,“咩咩,喜不喜欢你的小裙子?”
咩咩从陈倾时的手里挣脱出来,欢欢喜喜地奔向宋枳,在她手心里舔了两下。
宋枳理直气壮地抬头:“你看,咩咩喜欢。”
陈倾时走到宋枳旁边,屈膝蹲下,捏着咩咩的耳朵,笑骂了声:“小叛徒。”
眼前的手骨节分明,线条流畅,没有现代人追求的病态瘦弱与白皙,充满了力量与健康的美感。
手腕凸起的腕骨内侧,有蜿蜒而上的青筋。
青筋旁边,一定有结实美丽的血管,奔涌着热腾腾,满载着陈倾时体温的温热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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