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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昭问:“你要带我去哪儿吃饭?”
文学边开车门边说:“吃什么饭,咱去喝酒!”
文昭真觉得喝酒还是要在果子青春比较好,应了那句话,肥水不流外人田,干嘛让别人把钱赚走。
疑问一出,文学直接鄙视:“喝酒当然要去有女人的地儿,跟一堆人妖混恶不恶心!”
文昭虽然苟同,可想到他似乎又拐弯抹角的把黄聪给骂了。
文昭坐上车反驳他:“人妖怎么了,人妖比女人更吸引我!”
文学瞥她一眼:“不好意思,一不留神模糊了你性别。”
文学带文昭去的地儿,地理位置那叫一偏,车都进不去,还得下车步行。
进了门才发现是一酒吧,带她来这儿,文昭一点儿也不意外。
她虽然是头一次光顾,可文学不是,他高中那会儿,跟他们私立学校那些得了疯牛病的富二代可是常常去泡吧。
现在想想,文学学坏就是那时候。
记得有一次他回家拿出一张照片炫耀,说这是他泡吧以来遇到的最美丽的一朵奇葩,还跟她合影了。
文昭凑过去一看,照片上奇葩的脸就照上一半,只是胸前半露还波涛汹涌的似乎要冲破看来不怎么结实的衣服,果然是“人间胸器”
啊。
此照片文学视为压箱底宝贝,那时候还不时拿出来重温,至今还在家庭相册内留有存证。
文昭自此很是鄙视文学小儿。
以前没琢磨过,今儿个一看他一入酒吧拉着她没喝多少就跳入舞池贴着辣妹热舞的放浪样儿,相信他以前说过的那些在国外几年还留有童真那可真是太不把他当正常人看了。
出来时候,文昭都有点儿晃,意识还算清醒,文昭觉她是被酒吧震天的音乐给晃晕的,怪不得这么偏僻,在个好地儿不出两天就得被政府端了。
文昭饭也没蹭上,喝了一肚子酒水,还挺饿的。
文学明显已经挂了,吊在她身上,她不仅得一手扶着他,另一手还得扶着墙走。
费劲的走了一段路,觉得不对劲,明明比她高一个头的人,脑袋是怎么垫到她脖子那里去的,还有种热乎乎,滑腻腻的感觉。
文昭猛然反应过来,这人,在亲她!
文昭又气又急,扶墙的那只手并上原来那只手一起去推他,却被他的重量一下子压到墙上,他半压着她,醉醺醺的凑过来就要亲她嘴。
文昭当然不同意,连抓带挠的推他,他镇压她的力道不小,说话声音倒是近似呢喃:“小芳,小芳……”
小芳?小薇都不行!
文昭觉得他醉了不能跟他见识,万一尖叫引来别人下了他面子,可现在看他醉的不清,再不喊人要出事儿了,尖叫了一半声音就被他吞下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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