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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姑且被我抛在脑后,翻篇了。
我看过项目书,陆星嘉新电影的拍摄周期大概是三个月,刚好能卡在年初拍完,过个好年就能飞往大洋彼岸,行程整齐得不得了。
就诊后的半个月我试图开始戒烟,一方面是觉得这样的确不好,另一方面是焦油和尼古丁后继乏力。
所以说我戒烟既失败又成功,因为我的确抽得少了,但我又开始借助酒精来维持我的工作状态。
由于回到了国内,除了陆星嘉之外我还要兼顾公司的其他拍摄计划,工作量好像又增多了些。
我常常熬夜,写脚本,画分镜,或者做后期,虽然我没看过凌晨四点的太阳,但我能拍着胸部坦荡荡说凌晨四点的月亮是最好看的。
阿水咬了我一口之后乖了很多,我给它带了我的枕头毛巾和其他衣物,这样它会在常乐家里待的更安心一些。
加之我和陆星嘉吃完夜宵的第二天,他把霓虹也带了过来,让我一起送去给常乐带着驱虫,想必有朋友的陪伴,阿水不至于太寂寞。
唯一受苦的是常乐,她打开门看到我托人养狗还带买一送一的,当场就要关门。
霓虹机警过人,从门缝里哧溜一下就给窜进去了,狗狗奥运会要有窜门项目,它拿第一当之无愧。
我很愧疚:“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常乐一脸“哈哈,我不想活啦”
的表情:“惊喜个屁。”
她话是这样说,但我去接俩小朋友回来时他们还是生龙活虎的,只是爱往我身上黏。
常乐穿着大拖鞋靠在门上抽烟,嘴上说着下不为例,但还是挠挠阿水的下巴才把它送进电梯。
我看阿水身上多了个小背包,拉开一看全是狗狗的玩具,不由得很轻蔑:女人的嘴,骗人的鬼。
陆星嘉待在片场不方便,我好歹还能有频频回家的机会,于是霓虹暂时也放在我家养。
原本是打算再送去托管所的,但从常乐家接狗回来的那天晚上我熬夜到凌晨三点半,去客厅接水的时候阿水醒了,连带着也闹醒了霓虹。
俩狗不吵不闹,就趴在阳台和我对视,眼神清澈。
为着这两双眼睛,我在阳台的躺椅上睡了一夜。
它俩在我脚边从月亮下沉陪我到太阳上升,在晨光里醒来的第一秒我打消了把它们送去托管所的想法,起身换衣服准备上班。
我于心不忍罢了。
把它们留在家里唯一的坏处是家里有些乱,但教训了几次之后也有所好转。
陆星嘉偶尔休息会来我家吃火锅顺便看狗(?),看到霓虹白白胖胖的就放心了。
但与此同时他看到我家里能堆起来做艺术展览的酒瓶,又骂我:“你怎么喝这么多?”
我不知道怎么答。
我以为就算我没看到诊断结果,至少也能对我目前存疑的病号身份留有一丝忌惮,但其实是没有的。
或许是因为工作量大,有的时候思路会很不活跃,我对成果的容错率又极低,除了酒精我别无他法。
那天吃完饭后我们顺便出门遛狗散步,从附近的公园逛回来之后陆星嘉看到前边有个药店,怂恿我去上秤。
我又不胖,这人真的很莫名其妙。
闲着没事我还是去了,我站上去的时候陆星嘉就在后边说:“我瞧这俩狗都比你重。”
我本想回骂的,但被数字吓到了。
我又重新站上去一次。
我开始相信陆星嘉说的话了,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俩狗加在一起和我的体重还真他妈差不了多少了。
我回头去看陆星嘉的脸,他早就摘掉了玩笑的表情,忧虑地看我:“你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会收回这部纪录片的制作权。”
我沉默了很久,说好。
还想说更多话的时候,他的黑色帽檐上落了几点白,很快融化。
再有更多白色落下来,就成了黑白灰杂乱而极度冷淡的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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