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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不速之客(第1页)

“1992年的粉笔头(..)”

“赶紧,赶紧。”

李洁催促我道。

“你慢慢吃吧。”

“你别管我了,赶紧回去吧,今天谢谢你了,下次我也去小卖部热饭。”

“哈哈,你还不信我?小卖部是没法热饭的,下次热饭还找我啊。”

“下次再说吧,你快点回吧。”

家里,妈妈已经做好了饭。

餐桌左边写字台上的收音机里播放着《北京人在纽约》的广播剧。

“你说清楚,谁是失败者?我不是失败者,我是厌倦,我讨厌,我讨厌他妈的纽约,我讨厌这里的一切。”

浑厚的男中音极富有磁性,代入感极强,深深吸引着父母每天中午按时打开收音机。

声音里的故事,成了我们午餐时多出的一道菜。

爸爸已经吃完饭在餐桌右边的床上了,他斜靠着叠起的被褥,裤脚卷得老高。

“爸,你的这个腿毛也太长了吧!”

我看着爸爸长长的腿毛密密麻麻地覆盖在两条小腿上,就像教室墙角的地衣。

“我给您剪了吧。”

“你知道什么?腿毛多表示肾气、肺气充盈,新陈代谢旺盛,表示我身体好。”

“我还是给您剪了吧,腿上光光滑滑的,多清爽啊!”

我放下碗筷,说着就要去抽屉里找剪子。

“你快吃你的饭,别多事。

你懂什么呀,腿毛多,可以保护腿部骨骼和肌肤,干嘛要剪掉?”

“你骗人的吧?”

有一次爸爸骗了我之后,我就对爸爸的话半信半疑。

那次是我无意中发现爸爸的中指上长了一个“瘊子”

,形似水泡,呈半透明状,但比水泡硬度高。

我问爸爸,这是怎么长出来的,爸爸说,是因为用手指了天边的彩虹才长出来的。

什么?用手指彩虹,手指会长泡?真是莫名其妙。

爸爸说,对了,只能用眼睛看,不能用手指。

我问为什么,爸爸说这是古训,没有为什么。

我是百思不得其解,想来想去终于发现了一个疑点。

正常人用手指,都是用食指,哪有用中指的,爸爸肯定是骗我的。

后来我以这个理由又去质疑爸爸,爸爸的回答是我用整只手去指的,因为中指最长,所以只有中指长了“瘊子”

一直到现在,我都是半信半疑。

“你就忽悠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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