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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姬青春年少的时候便即远嫁,埋没深宫多年,上一次见到个正当韶华的少年郎,已是不知何年何月。
她自恃魅力超群,可八年来,从没有一个男人,对她赞过一个“美”
字。
今日突然遇上个不怕死的碰瓷犯,明明粗衣旧鞋,风尘仆仆,一身简朴打扮,原是贵人们正眼不屑于瞧的庶民;可他偏偏又生得齐整,初长成的面孔轮廓分明。
虽然神色言语都十分暴躁,却并没有寻常穷汉那种市侩莽气,反而刺了原姬的心,让她无故觉得这人可爱可怜。
要是他这时候扑通跪下来,掏心掏肺地供述:“小人该死,小人见了夫人天仙般人物,一时鬼迷心窍,走不动路,以致冲撞得罪夫人——夫人怎么惩罚小人都不为过!
小人愿为夫人死!”
……
若真如此,原姬不知会有多高兴。
就算荆侯再给她八个儿子,对此时的她来说,都比不上一个陌生男人,一句发自肺腑的膜拜赞扬。
夫人一开心,说不定就能把他从轻发落呢。
那婢女挤眉弄眼无效,气得又朝夏偃吐了口唾沫。
这人眼睛虽亮,却是瞎的,白辜负了她一番相救之心!
她也是胆小,实在不愿看到一个大活人血溅小院。
冒着被女主人责骂的风险,压下一口恶气,再骂一句:“没脑子的货!
你还不承认!
我刚才看得清清楚楚,你一直想去摸夫人的脚……”
夏偃气得七窍生烟。
这什么莫名其妙的指控!
要说他想杀人,想绑架,想偷东西,他都认;原姬的臭脚丫子有什么好摸的,镶金子了?
他下意识地往原姬的裙边一瞥。
绣鞋尖尖,露出一个诱惑人的云纹花边儿。
没镶金子,却镶了两颗一步一摇的珍珠,似乎是等人采撷。
夏偃顿悟。
这个年纪的半大小伙子,十个里九个都不傻。
只消三两句提点,他就能融会贯通,那些父母长辈没教过的东西,忽然排山倒海的全懂了。
对面的女人要什么?跪下来磕两个头,吹几句夫人美貌,说些猥琐而真情实感的话,坦诚自己“色令智昏“,引逗佳人一笑。
然后,多半就可以得到特赦,就地释放,一下藤条都不用挨。
擒他的卫兵们在旁边看笑话,踱着步子走来走去,就是不离开,又不接近他。
真真可恶。
原姬也笑,取了个扇子轻轻摇,带着期许,斜眼看他。
在她眼里,这小伙子只是害臊,不愿承认心里的龌龊念头罢了。
夏偃憋一口气,憋得脸红,脑海里几个支离破碎的词语来回转,就是冲不出牙关。
他索性脖子一扬,气冲冲地咆哮:“你哪里美了?我还偏看你不顺眼!
你知不知道夏日的冰有多珍贵?你知不知道填满一个冰窖,得冻伤多少人的手?你知不知道运一颗杨梅到荆都,路上要坏掉多少斤?你知不知道你丢出去的一颗梅子,是平民人家多少天的口粮?我就是看不惯你糟蹋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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