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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人比人气死人(第1页)

[rg]

《寻枪》的故事很简单,警察马山在妹妹的婚礼上喝多了,把自己的枪丢了,最终为了寻找到这把枪,而丢了姓名。

唐言昨天一天把陆钏的前九稿剧本都看了一遍,其实前面都没有多少意义,典型的好莱坞模式的悬疑片。

从第五稿开始,才有了成片的意思。

一直到现在的第九稿,其实准备地来说,只能是半部悬疑片。

重点不再是悬疑片普遍的模式,虽然还是马山寻枪的过程,不过那把枪压根不重要了,谁偷了、怎么偷的,也都不重要了。

剧本变成了信念崩溃和重新建立的过程,着重马山这个人,而不是那把枪,不是怎么找枪、破案。

跟原片已经很接近了,不过陆钏和江文还在为电影的风格是现实主义,还是超现实主义。

现实、超现实,区别就是字面意思。

新的一天争论开始了,唐言也就安静地听着,得先知道他们到底在为什么。

“主观意识的镜头还是太频繁了,不是件好事。”

江文别看是个大老粗,不过还挺白净,穿着休闲装,戴着个金丝眼镜。

一手捧着剧本,一手那笔,不像是在和陆钏争什么,反而看起来像是在讲道理。

只是,不是很强硬的语气,透露着不可置疑,有点黑帮老大的感觉

不过,相比江文的斯文,陆钏就不一样了,他梗着脖子反驳:

“这本身就是一个主观、意识流的故事,我要表现马山的主观视角和感受,声话结合展现马山心里的怀疑!”

即便陆钏已经有了点面红耳赤的意思,江文还是一脸淡然,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意思:“我不是说主观镜头不好,是太多了,过犹不及,太刻意了。”

唐言手上记下第一个双方矛盾的地方,其实通俗来讲,打个比方。

一个人中午没吃饭,走在路上,身体突然定住看向一个地方,然后镜头顺着他的目光,给了路边上卖烤串的摊子一个特写。

这不用说,就算没有演出饥饿,大概能看出来他很饿。

把烤串摊子换成穿着超短裙的女孩子,也能猜出这个人好色。

你走着走着,突然直愣愣地盯着人家大腿看,不是好色是什么。

这也是电影很常见的手法,陆钏这第九稿剧本大量用了类似的镜头。

当然,相比举例子的那种简单粗暴的方法,陆钏的方式还是要高级一点。

但是,不管你再怎么高级的表达,都是引导观众的,用多了肯定不好。

除非你表达的让观众看不懂,我走在路上不看女人了,看一老大爷,总看不出这个人好不好色吧。

可是,这样又没有了意义。

成片里主观镜头太多了,然后配上各种诡异的场面和音乐。

江文的意思也是用的太多、太频繁了,不过陆钏有点反应过激了。

一整个上午下来,差不多就是这样,江文从头到尾都在讲道理,教陆钏怎么处理更好,是陆钏太敏感了。

就像江文只是摸了下陆钏的手,他以为江文要袭胸,甚至更进一步。

神经有点紧张了,估计是这两个月争论不休造成的。

还有一个更关键的点,就是双方想讲的故事也不一样。

如果唐言总结的没错的话,江文是想做一个类似《秋菊打官司》的东西,一个人很‘轴’地去找枪,去找自己丢失的东西。

而陆钏想表达说的是一个生活底层的人,在社会和体制的压力下,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他必须要付出生命去证明自己。

这有点和原著搭上了,原著有很多深刻的社会问题,包括基层机关的各种问题,贪污、堕落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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