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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过常州,相国刘文定公饮以八年陈酒,果有琥珀之光。
然味太浓厚,不复有清远之意矣。
宜兴有蜀山酒,亦复相似。
至于无锡酒,用天下第二泉所作,本是佳品,而被市井人苟且为之,遂至浇淳散朴,殊可惜也。
据云有佳者,恰未曾饮过。
溧阳乌饭酒
余素不饮。
丙戌年,在溧水叶比部家,饮乌饭酒至十六杯,傍人大骇,来相劝止。
而余犹颓然,未忍释手。
其色黑,其味甘鲜,口不能言其妙。
据云溧水风俗:生一女,必造酒一坛,以青精饭为之。
俟嫁此女,才饮此酒。
以故极早亦须十五六年。
打瓮时只剩半坛,质能胶口,香闻室外。
苏州陈三白酒
乾隆三十年,余饮于苏州周慕庵家。
酒味鲜美,上口黏唇,在杯满而不溢。
饮至十四杯,而不知是何酒,问之,主人曰:“陈十余年之三白酒也。”
因余爱之,次日再送一坛来,则全然不是矣。
甚矣!
世间尤物之难多得也。
按郑康成《周官》注“盎齐”
云:“盎者翁翁然,如今酂白。”
疑即此酒。
金华酒
金华酒,有绍兴之清,无其涩;有女贞之甜,无其俗。
亦以陈者为佳。
盖金华一路水清之故也。
山西汾酒
既吃烧酒,以狠为佳。
汾酒乃烧酒之至狠者。
余谓烧酒者,人中之光棍,县中之酷吏也。
打擂台,非光棍不可;除盗贼,非酷吏不可;驱风寒、消积滞,非烧酒不可。
汾酒之下,山东膏粱烧次之,能藏至十年,则酒色变绿,上口转甜,亦犹光棍做久,便无火气,殊可交也。
尝见童二树家泡烧酒十斤,用枸杞四两、苍术二两、巴戟天一两,布扎一月,开瓮甚香。
如吃猪头、羊尾、“跳神肉”
之类,非烧酒不可。
亦各有所宜也。
此外如苏州之女贞、福贞、元燥,宣州之豆酒,通州之枣儿红,俱不入流品;至不堪者,扬州之木瓜也,上口便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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