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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陶对房子的感觉是模糊的,不过就是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
陆向峥曾说把他扔桥洞底下也能过活,亦非夸张。
他第一次考大学失利后,就去了个小加工厂当流水线工人。
他从报纸角落看了招聘广告,按照上面电话打过去,也没听出来是中介。
迷迷瞪瞪交了1500,从中介那儿拿到了地址和一份三个月的合同。
小加工厂不在鑫市,而是在鑫市隔壁市的小镇上。
说是干满三个月就能退押金。
很多人第一个星期就干不下去了,宁愿不要那1500也要回家。
但施陶不一样,每天跟打了鸡血似地自己卷自己。
新进厂的工人觉得这人要么天生不需要休息,要么就是痛觉神经缺乏。
别人一天下来腰酸得起不了床的时候,这厮已经拿着搪瓷盆跑食堂打早饭去了。
所以施陶虽然工作了几年,但人缘说不上好。
他就属于那种卷而不自知的天然呆螺丝钉,被压榨吐到血,也能擦擦嘴继续干活。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没能拿回那1500。
陆向峥叼着烟出现在工厂门口时,他就知道,回鑫市的时间到了。
在陆向峥眼皮底下过活,似乎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不管自己去往哪里,腰上总绑着条坚固的绳子,绳子的另一头就在陆向峥手里。
他越长大越觉得,陆向峥不像他哥,倒像他爹。
就好比昨天那把公寓的钥匙。
搁在别家那就是老父亲把儿子叫跟前,“儿啊,这我给你准备的婚房,收着吧。”
可陆向峥毕竟不是施陶的爹,严格来说,他连哥哥都不是。
他是施陶的发小、儿时的邻居、二十年的朋友。
施陶尊敬他,信任他,依赖他。
但从未想过寄生于他。
听起来或许不够切实际,他从来没放弃过做施南施北的榜样的想法。
他很怕有朝一日相认时,只能告诉弟弟妹妹:
“其实你们哥哥我啊,是个靠吃住陆向峥才能过活的废物呢。”
但显然陆向峥并不理解他的想法。
或许理解,但并不认同。
施陶是个心思容易写脸上的人。
昨天那把钥匙让他直到第二天上班,仍旧惴惴不安。
钟维希敏锐地察觉到他的不对劲,擦肩而过时,轻声道:“跟我去趟办公室。”
二人进了办公室。
钟维希给施陶倒了杯水,“你今天有些走神。”
“不好意思。”
施陶摸摸鼻子,“确实有些分神,我保证下午工作时绝对不会再这样!”
“小陶,你误会了。”
此刻只有他们两人,钟维希对施陶用了亲近的称呼,“我的意思是,你若是有心事,其实可以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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