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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集(全8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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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调
最近我出版了一本小说《黄金时代》,有人说它格调不高,引起了我对格调问题的兴趣。
各种作品、各种人,尤其是各种事件,既然有高有低,就有了尺度问题。
众所周知,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格调高,但总免不了要干些格调低的事。
这就使得格调问题带有了一定的复杂性。
当年有人问孟子,既然男女授受不亲,嫂子掉到水里,要不要伸手去拉。
这涉及了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假如“礼”
是那么重要,人命就不要了吗?孟子的回答是:用手去拉嫂子是非礼,不去救嫂子则“是豺狼也”
,所以只好从权,宁愿非礼而不做豺狼。
必须指出,在非礼和豺狼之中做一选择是痛苦的,但这要怪嫂子干吗要掉进水里。
这个答案有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但不是最坏,因为他没有说戴上了手套再去拉嫂子,或者拉过了以后再把手臂剁下来。
他也没有回答假如落水的不是嫂子而是别的女人,是不是该去救。
但是你不能对孟子说,在生活里,人命是最重要的,犯不着为了些虚礼牺牲它——说了孟夫子准要和你翻脸。
另一个例子是舜曾经不通知父亲就结了婚。
孟子认为,他们父子关系很坏,假如请示的话,可能一辈子结不了婚;他还扯上了一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结论是舜只好从权了。
这个结论同样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假如舜的父亲稍稍宽容,许可舜和一个极为恶毒的女人结婚,不知孟子的答案是怎样的。
假如让舜这样一位圣贤娶上一个恶毒的妇人,从此在痛苦中生活,我以为不够恰当。
倘若你说,在生活里,幸福是最重要的,孟老夫子也肯定要和你翻脸。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理论里只要有了“从权”
这种说法,总是有点欠严谨。
好在孟子又有些补充说明,听上去更有道理。
有关礼与色孰重的问题,孟子说,礼比色重,正如金比草重。
虽然一车草能比一小块金重,但是按我的估计,金子和草的比重大致是一百比一——搞精确是不可能的,因为草和草还不一样。
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换算关系,可以作为生活的指南,虽然怎么使用还是个问题。
不管怎么说,孟子的意思是明白的,生活里有些东西重,有些东西轻。
正如我们现在说,有些事格调高,有些事格调低。
假如我们重视格调高的东西,轻视格调低的东西,自己的格调就能提升。
作为一个前理科学生,我有些混账想法,可能会让真正的人文知识分子看了身上长鸡皮疙瘩。
对于“礼”
和“色”
,大致可以有三到四种不同的说法。
其一,它们是不同质的东西,没有可比性;其二,礼重色轻,但是它们没有共同的度量;最后是有这种度量,礼比色重若干,或者一单位的礼相当于若干单位的色;以上的分类恰恰就是科学上说的定类(nominal)、定序(ordinal)、定距(interval)和定比(ratio)这四种尺度(定距和定比的区别不太重要)。
这四种尺度越靠后的越精密。
格调既然有高低之分,显然属于定序以后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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