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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诗会之上,赵洵被张玉激了一番,便一口气吟出五首边塞诗。
这五首诗无论是哪一首单独拎出来都是留名青史的佳作,一口气吟出五首,赵洵确实是杀疯了。
当时赵洵尚且不觉得,但事后他仔细想了想,确实是有些高调了。
但现在木已成舟,赵洵也只能把这个大才子人设维持下去。
“明允兄,我觉得这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商机。
只要你愿意,我能够把你所作的诗词编纂到一起出一本诗词集,绝对畅销。”
旺财一双眼睛冒出光来,那是智慧的光芒,那是财富的光芒。
呃…
赵洵毫不怀疑旺财的商业头脑和能力,可有一点,小说和诗词是完全两种东西。
小说在这个时代是用来消遣娱乐的读物。
而诗词则是高雅的精神寄托。
一个阳春白雪,一个下里巴人。
赵洵靠着小说来赚钱捞金没有任何的心理压力。
但是要靠出诗词集来赚钱,多少心里有点膈应。
但是旺财显然不会这么想。
在旺财的心目中,只要能赚钱的就是好东西。
“这个会不会有些过于高调了?”
有道是人怕出名猪怕壮,赵洵可不想被驾到火上烤。
“高调?不会不会…”
旺财连忙道:“明允兄,你现在已经是人尽皆知的大才子了,还能高调到哪里去?”
赵洵:“…”
“明允兄,我出一千两银子买下你诗词的刊印权。”
“诗词乃是雅物,不宜沾染铜臭。”
赵洵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两千两。”
小胖子有些肉痛的加价道。
“钱财乃是身外之物,吾心在大道…”
“五千两!”
这次旺财的面颊都涨得通红,眼中闪着欲望的火光。
“成交!”
赵洵毫不犹豫的答应,态度直是一百八十度的急转。
打脸?他不在乎。
他们给的太多了…
“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明日我就命人把银子送到明允兄府上。”
得到赵洵允诺,旺财总算能够松一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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